8月8日出刊的壹週刊與蘋果日報,報導本校「學生宿舍違法偷電,本校罔顧師生公安」、「與包商財務糾紛,本校涉偷接電」,因與事實有出入,謹說明如下:(詳細說明請參閱底下附錄之「聲明稿」)
本校各項建築物,包括學生宿舍之使用,都以師生之安全、舒適、便利為前題,絕不致有違法之情事。有關六期學生宿舍之報導,係因為水電承包商與供應商之財務糾紛,致投書壹週刊並引發其他媒體報導。本校也在同時提出說明如下:
本次壹週刊與蘋果日報等新聞報導,純係水電承商未給付高壓電設備供應商貨款所致(依設備供應商所言),致使設備供應商不願提供合法出廠証明文件,供校方申報竣工,本校亦是受害第三人。惟各項用電設施均經嚴格之送電測試確認無誤,安全無虞,敬請放心。
本校深知「用電安全」為第一要務,平時即已委託機電專業廠商負責各項用電之維護保養,確保用電安全,今後將更要求加強檢測及維護。請各位同仁、同學與家長放心。
耑此 謹祝
暑安
國立東華大學校長
吳茂昆 謹啟
101年8月9日
國立東華大學六期學生宿舍高壓電無法申報竣工聲明稿
壹、發生原由
本案係水電承商未給付高壓電設備供應商貨款所致(依設備供應商所言),致使設備供應商不願提供合法出廠証明文件,供校方申報竣工,本校亦是受害第三人。
貳、用電安全
本案高壓電設備於100年5、6月陸續進場安裝,設備供應商並於100年9月間派技術員進場測試相關設備功能,且經委託之監造建築師、機電技師及專管單位檢驗合格在案。
- 本校為69KV用戶,責任點在高壓變電站,校區內11.4KV供電,校方在專業人員確認無誤後才先行送電測試。
- 本校為維護用電安全,相關用電設備檢測維護均委託合法維護及檢測專業廠商及技師負責維護與檢測及簽認,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備查在案。
參、處理過程
- 高壓電設備供應商於100年5、6月陸續將高壓電設備進場及安裝,高壓電設備供應商並於100年9月間派技術員進場測試相關設備功能,且經本校委託之監造建築師、機電技師及專管單位檢驗合格在案,期間並無貨款給付問題,故本校依相關合約規定並經監造建築師、機電技師及專管單位複核後給付工程款,於法並無違法。
- 後高壓電設備供應商於101年1月初至本校表示水電承包商未給付設備貨款,希望本校給付,本校表示係為供應商與水電承包商之債權債務問題,本校依法無法給付。後高壓電設備供應商不斷透過相關管道強要求本校給付,本校均詳加說明並建議設備供應商尋法律途徑向水電承包商求償。
- 本工程目前因水電承包商未完成合約所有工項,本校已依監造建築師及專管單位建議於101年4月間水電承包商終止契約,目前正委由公正第三者進行就地結算工作,爾後經結算並完成未完工項尚有結餘工款時,本校將依法提存法院,由法院依法處理。
- 本校至知水電承包商未給付供應商款項致無法取得相關設備之出廠證明文件,即多次行文要求水電承包商應儘速與供應商解決相關債務問題,並提出相關設備之出廠證明文件及完成高壓電竣工申請作業,惟水電承包商均置之不理,未見回覆。
- 本校詳知用電安全為第一要務,日後將確實加強用電安全檢測及維護。